2021年7月1日 星期四

高低溫試驗 - 高溫試驗概論


高低溫試驗 - 高溫試驗概論

全球全年溫度通常在  0℃ ~ +40℃ 的範圍內,一般夏天時高溫常介於 +30℃ ~ +49℃ 之間,經常出現之平均高溫為 +43℃,此為環境溫度(空氣溫度)。

▲ 消費性電子的環境試驗溫度,通常介於 +35℃~+45℃ 之間。
▲ 網通類產品與工業用產品,因考慮使用壽命,通常介於 +45℃~+55℃ 之間。
▲ 屬長期戶外使用之產品,則建議其耐環境溫度至少應大於 +70℃,才能有良好的可靠度。
▲ 車用電子則視其安裝條件而有所不同。

在應用上通常區分為「高溫儲存試驗 High Temperature Storage Test」與「高溫操作試驗 High Temperature Operating Test」。

為能正確觀察與驗證產品在高溫環境下之熱效應,同時避免因濕度效應影響試驗結果,「國際電工委員會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簡稱IEC」要求執行「乾燥高溫試驗時 Dry Heat Test」,溫度櫃內之「絕對濕度 Absolute Humidity」不可超過 20g/m3 ,同時對於試驗前處理、試驗後處理、升溫速度、溫度櫃負載條件、被測物與溫度櫃體積比等,均有予以規範。

◎ 依據「IEC-60068-2-2 乾燥高溫試驗 Dry Heat Test」規範之規定,分為三種測試方法:

◆ Test Bb:不發熱試件之溫度漸變法:
    1. 靜態測試(不外加電源),變溫期間試件應不加電。
    2. 試件於室溫下置入櫃內,櫃溫之溫度變化每分鐘不超過 1℃,升至規範所規定之溫度值。
    3. 試件於試驗結束後應留置櫃內,櫃溫之溫度變化每分鐘不超過 1℃ 回復至標準大氣壓下。
    4. 試件回復原狀況後在進行量測。

◆ Test Bd:調節期間不通電之發熱試件之溫度漸變法:
    1. 動態測試(外加電源)試件加電後溫度穩定時,試件表面最熱點之溫度與空氣溫度相差 5℃ 以上。
    2. 試件於室溫下置入櫃內,櫃溫之溫度變化,每分鐘不超過 1℃,升至所規定之溫度值。
    3. 溫度調節期間試件應不加電。
    4. 溫度回復至大氣壓下且試件回復原狀況後在進行量測。

◆ Test Be:全程通電之發熱試件之溫度漸變法:
    1. 動態測試(外加電源)試件加電後溫度穩定時,試件表面最熱點之溫度與空氣溫度 相差 5℃ 以上。
    2. 試件於室溫下置入櫃內,櫃溫之溫度變化,每分鐘不超過 1℃,升至所規定之溫度值。
    3. 測試期間試件應全程通電。
    4. 溫度回復至大氣壓下且試件回復原狀況後在進行量測。

◆ 溫度範圍:
    30, 35, 40, 45, 50, 55, 60, 65, 70, 85, 100, 125, 155, 175, 200, 250, 315, 400, 500, 630, 800, 1000℃。

◆ 測試時間:
    2, 16, 72, 96, 168, 240, 336, 1000 小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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